《沉睡的人魚之家》(日文名稱為《人魚の眠る家》)是日本作家東野圭吾創作的小說,小說講述了一個關於死亡和生命的故事。在小說中,女主角瑞穗在一場游泳事故中失去了意識,成為一位需要全方位照顧的類似腦死亡患者。瑞穗的父母在經歷了一系列內心的掙扎和困惑之后,終於選擇讓瑞穗以另一種方式繼續活著,即讓瑞穗進行器官捐獻。在現實中,很多人對器官捐獻一知半解,甚至談之色變。今天,人民網科普中國聯合達醫曉護向大家介紹一下關於器官捐獻的那些事兒。
2017年4月3日,在安徽省立醫院,緊張的肝臟移植手術正在進行。
(劉兵生/人民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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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國是世界第二大器官移植大國,每年有約有30萬重病患者需要器官移植﹔而器官捐獻數量卻非常稀少,據統計,2015年我國共有2766人捐獻了7785個器官,很多患者在等待器官移植的過程中死去。
很多人將器官捐獻誤認為遺體捐獻,但二者其實並不相同。遺體捐獻是指捐獻者死亡后,將遺體捐獻給醫療單位或醫學院校,用於科研、教學等,對捐獻者生前的狀況沒有要求﹔器官捐獻是指當一個人不幸死亡時,根據本人和家屬意願,將其功能良好的器官捐獻給急需器官移植的患者,可以捐獻的器官包括腎臟、肝臟、心臟、肺臟、胰腺、小腸等。
器官捐獻的流程一般分為四步,即醫學評估、征得家屬同意、死亡判定、器官獲取。其中死亡判定是由相關醫學專家根據一定標准進行的,目前我國的死亡判定標准一般分為三種,即腦死亡、心死亡和腦心雙死亡。腦死亡是指全腦功能喪失,而心臟可能還在跳動﹔心死亡是指心臟停止跳動﹔腦心雙死亡的判定標准比較嚴格,是指即使滿足腦死亡的標准,但仍然需要按照心死亡的標准來判定。
那麼,器官捐獻需要具備哪些條件呢?從身體素質的角度來說,原則上潛在捐獻者隻要不患有傳染病、癌症(原發性腦腫瘤除外)等都可以捐獻器官,而且沒有絕對的年齡限制,但最終能否捐獻還要由醫學專家評估后決定﹔從法律的角度來說,2007年,國務院頒布了《人體器官移植條例》,該條例提到,“公民生前如果表示不同意捐獻其人體器官,任何組織或者個人不得捐獻、摘取該公民的人體器官﹔公民生前如果未表示不同意捐獻其人體器官,當該公民死亡后,其配偶、成年子女、父母可以通過書面形式共同表示同意捐獻該公民人體器官的意願。”
值得注意的是,根據國家衛生計生委制定的分配原則,器官捐獻者或其家人不可以指定將器官捐獻給某位特定人士,所有的捐獻器官必須通過中國人體器官分配與共享系統來分配。
每個人都有走向生命終結的那一天,如果在生命的最后一刻,將自己的器官捐獻給那些需要幫助的人們,或許是繼續活在這個世界上的另一種方式。
作者:上海交通大學醫學院全科醫學系副主任、上海交通大學醫學院附屬同仁醫院全科醫學科主任醫師徐仲卿
“達醫曉護”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