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秘ICU:患者進入ICU后 家屬到底需要簽哪些字?

佟琳

2019年04月15日07:59  來源:人民網-科普中國
 

當患者被送入ICU(“重症監測治療病房”英文的簡稱)搶救后,家屬在ICU談話室簽字時,往往會提出這樣的疑問:“怎麼要簽這麼多字啊?”“到底要簽哪些字?”

廣東醫科大學附屬醫院ICU(廣東醫科大學附屬醫院宣傳部供圖)

患者進入ICU后,其家屬需要簽字的地方確實不少。以廣東醫科大學附屬醫院ICU為例,患者一旦被收入ICU,常規需要家屬與醫師完善的簽字有15項,這15項簽字內容可簡單分為以下幾類:

第一類:國家和(或)當地有關部門規定需要簽署的同意書,例如拒收紅包同意書、醫保告知書等。這些是有關主管部門明確規定,醫療機構在患者入院時,必須與患者或家屬簽訂的內容。

第二類:與需要向家屬及時告知患者進入ICU時所出現的急危重症病情相關的內容,其中最典型的就是病危通知書。在一般情況下,隻有具有生命危險的患者才會被送入ICU進行救治,因此,患者家屬都會收到醫師下達的病危通知書,並需要進行簽字。

第三類:急危重症患者進入ICU后需要立即開展的常見搶救操作同意書。急危重症患者進入ICU的目的是:經過積極搶救挽回生命。因此,搶救性、侵入性操作常難以避免,例如氣管插管、建立中心靜脈通道、動脈穿刺置管、緊急輸血等。這些操作的突出特點是時間上的緊迫性,例如氣管插管是挽救嚴重低氧患者的重要搶救措施,即使延遲1分鐘,也存在呼吸、心跳驟停致死的風險。因此,在患者進入ICU之初,醫師就會要求患者家屬立即簽署意見,以確定患者能夠及時得到生命的保障。

第四類:與進入ICU有關的重要事宜告知同意書,例如ICU探視制度同意書、自費項目同意書、患者腸內營養事宜同意書等。這些簽字內容十分重要,如果家屬不予同意和配合,患者在ICU進行救治是無法實現的。同時,家屬也可從中獲得一些重要信息,比如患者進入ICU搶救后,家屬不能全程陪伴患者,按規定正常探視時長為30分鐘﹔患者在ICU進行搶救的過程中,一定會出現全自費的診療項目(無論是什麼性質的醫保身份)﹔絕大部分患者在進食時採用流質飲食,不能安排普通飲食等。

第五類:與進入ICU的患者接受護理操作有關的同意書,例如留置尿管、留置胃管、約束性保護等。因救治和對急危重症患者的護理需求,患者在剛剛進入ICU時,往往就會面臨接受留置尿管等護理操作,這需要家屬簽字授權,以避免患者無法及時得到對應護理措施。

廣東醫科大學附屬醫院ICU(廣東醫科大學附屬醫院宣傳部供圖)

以上是患者剛被送入ICU時,需要完善的常規簽字內容,但在醫師對患者病情進行評估和及時救治后,常會有根據病情提出的專項同意書,例如ECMO支持同意書、主動脈球囊反搏支持同意書、PiCCO監測同意書、胸腔閉式引流同意書、氣管切開同意書、外送檢查同意書等。患者或家屬可以決定是否接受以上同意書涉及的診療項目,並需要在同意書上簽字。

值得一提的是,知情同意的告知和相關文書的簽署,是日常醫療行為中,尤其是對急危重症患者救治工作中必備的部分,患者和家屬應給予理解和配合。如果患者及家屬對某項簽署內容不太清楚,應及時告知醫師,醫師會對具體疑問進行仔細講解。

廣東醫科大學附屬醫院重症醫學科副主任醫師佟琳

作者:廣東醫科大學附屬醫院重症醫學科副主任醫師佟琳

本文由廣東醫科大學附屬醫院副院長王雙苗、副主任醫師林顥、副主任醫師陳欣欣協助進行科學性把關。

學術支持:廣東醫科大學附屬醫院義工“幸福銀行”醫普惠明工作室

(責編:趙鵬、姚欣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