胚胎停育有多種原因 再次備孕至少等待3個月

丁婷

2019年08月29日15:24  來源:人民網-科普中國
 

胚胎停育又叫做稽留流產,是指宮內孕胚胎發育到一定階段停止繼續發育。宮腔內未發現妊娠囊﹔妊娠囊變形,沒有張力﹔妊娠囊直徑超過4厘卻看不到胎芽﹔胎芽超過1.5厘米卻看不到胎心搏動﹔或是原本正常的胎心消失了,這些情況都可能被診斷為胚胎停育。

絕大多數胚胎停育發生在孕12周以前,其中更多發生在孕8周以前。如早孕反應突然減弱或消失、出現持續下腹痛或陰道出血,應及時就診。

胚胎停育的原因有哪些?胚胎停育大部分情況下是由胚胎染色體異常導致的。此外,可能的原因還有高齡、黃體功能不足、甲狀腺功能異常、子宮異常、感染、免疫因素、葉酸水平低、男方精子異常等。

那麼,發生胚胎停育該怎麼辦呢?胎兒一旦停止發育,胎心消失,就沒有保胎的必要了。一旦確診胚胎停育,應盡快終止妊娠。

在發生胚胎停育流產后,若想要再次備孕,一般建議至少等待3個月,讓子宮得到充分的休息和恢復。同時調整生活習慣,保持良好的心態。

對於復發性流產的患者,需要在醫生的幫助下查明導致胚胎停育的原因,積極對症治療,以確保下次順利懷孕,減少不良妊娠的可能。

本文由北京市海澱區婦幼保健院生殖中心主任王慧春進行科學性把關。專家擅長不孕症、反復性自然流產、卵巢早衰等疾病的診斷治療,擅長促排卵、人工授精、試管嬰兒輔助生殖等技術。

(責編:高祥(實習生)、張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