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因疫情延遲繳社保不影響買房購車、積分落戶資格

李萌

2020年02月05日09:14  來源:新華網
 

4日,在北京市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新聞發布會上,北京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局長徐熙表示,企業和經營者因受到疫情影響無法按期完成社保繳費的,不會對個人購房、購車和積分落戶等資格審核產生影響。

據介紹,受疫情影響,北京市部分企業無法按時完成社保續費,還有部分特殊行業經營困難,無法按期繳納社保費用,這些情況不會影響參保人正常社保待遇和個人權益。個人買房購車和積分落戶等需要參照社保繳費情況的資格審核,都不會受到影響。

徐熙表示,目前北京市已發布相關文件,明確提出將今年1月和2月的應繳社保費征收期延長至3月底。旅游、住宿、餐飲、會展、商貿流通、影視劇院、冰雪體育等受影響較大的行業,企業向有關行業主管部門申報確認后,可將疫情影響期間應繳社保費征收期延長至7月底。

(責編:李慧博、王燕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