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本市即將迎來返京人員流動高峰,疫情防控工作正處於關鍵時期,為切實保障人民群眾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依據相關法律法規和本市有關規定,現就進一步加強社區(村)疫情防控工作通告如下:
一、嚴格居住小區(村)封閉式管理。進一步嚴格小區(村)封閉管理,在出入口設置檢查點,居住人員和車輛憑証出入,進入人員必須佩戴口罩並進行體溫檢測。無物業、無安保、開放式小區由屬地街道(鄉鎮)負責落實封閉措施。社區(村)傳播疫情時,視情況對住宅單元樓門、小區(村)等實行封閉式隔離。
二、嚴格核實登記小區(村)來往人員、車輛。外來人員和車輛原則上不得進入小區(村),情況特殊確需進入的,由管理人員做好登記備案。快遞、外賣等人員送至小區(村)指定區域,由客戶自行領取,設置指定區域應避免人群集聚。
三、嚴格抵京人員登記。人員抵京當天應及時向居住地所在社區(村)報告健康情況,並配合完成個人信息登記工作。隱瞞、緩報、謊報有關信息或阻礙疫情防控工作人員履行職務的,依法依規追究責任。
四、嚴格重點人群的管理服務。抵京前14日內,離開疫情高發地區或者有過疫情高發地區人員接觸史的人員,應按規定接受醫學觀察或者居家觀察,主動報告健康狀況,配合相關管理服務,一律不得外出﹔出現發熱症狀,應按規定及時就診排查。各街道(鄉鎮)和社區(村)要嚴格管理,並提供基本生活保障。拒絕接受醫學觀察、居家觀察等防控措施,構成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由公安機關依法嚴肅處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五、嚴格集中隔離。對本市新增並經衛生健康部門流行病學調查確認后的密切接觸者,原則上由各區負責實行集中隔離並進行醫學觀察。密切接觸者應主動配合醫學觀察,拒不配合的,由公安機關依法協助採取強制措施。
六、嚴格公共空間管理。社區(村)非生活必需的文體活動室、娛樂室等公共場所一律關閉。街道(鄉鎮)、社區(村)、物業企業、產權單位要做好公共場所清潔消毒、垃圾分類處理、環境整治等工作。機關事業單位辦公場所、園區、樓宇、企業等要加強體溫監測,認真篩查發熱人員,堅持“日報告”“零報告”制度。小區(村)內的裝修裝飾等工程一律停止,水電氣熱等工程施工單位、旅館等要配合社區(村)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七、嚴格管理出租房屋。房屋租賃中介企業或業主要明確防控責任人和聯系人,按照要求向社區(村)提供出租房屋和承租人動態信息。對不報告租住房屋情況、不配合政府和社區(村)工作人員開展工作的,依法依規追究責任。
八、強化基本生活保障。市場、菜店、超市、藥店等要合理安排營業時間,做好人員導流,強化風險管控。社區(村)要加強對老幼弱等群體的關注,做好服務保障。
九、強化全民防護意識。居民要嚴格遵守在公共場所佩戴口罩的規定,減少外出活動,不參加聚會和集體活動。對不聽勸阻或引發矛盾沖突的,由公安機關依法嚴肅處理。
十、強化示范帶動。黨員干部、黨代表、人大代表、政協委員要發揮帶頭作用,積極主動參與疫情防控工作,帶動家人親屬、街坊鄰居自覺遵守有關規定。
特此通告。
北京市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2020年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