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常生活中,有人會時不時被油或火燒傷燙傷,嚴重者甚至需要做截肢、植皮手術,那麼,燒傷后創面的深淺和相應治療的關系是怎樣的呢?
燒傷深度的估計有助於預估病情的發展,明確創面局部處理的總體治療方案。估計燒傷深度的方法很多,以三度四分法最為通用,近幾年來隨著燒傷學科的發展,在三度四分法的基礎上又提出來更適應燒傷診治的四度五分法(主要區別是將原來的三度分為三度和四度)。以四度五分法為例:將燒傷分為I度、淺Ⅱ度、深Ⅱ度、Ⅲ度和Ⅳ度。
I度燒傷:一般為表皮角質層、透明層、顆粒層的損傷。因生發層健在,故皮膚再生能力活躍。常在短期內(3∼5天)脫屑痊愈,不遺留瘢痕。
淺Ⅱ度燒傷:包括整個表皮,直到生發層,或真皮乳頭層的損傷。上皮的再生依賴於殘存的生發層及皮膚的附件,如汗腺管及毛囊等上皮的增殖。如果沒有繼發感染,一般經過1∼2周后愈合,不遺留瘢痕。有時有較長時間的色素改變。
深Ⅱ度燒傷:包括乳頭層以下的真皮損傷,但仍殘留有部分真皮。由於有真皮殘存,一般不必植皮,創面可自行愈合。愈合后多遺留瘢痕。如無感染,愈合時間一般需3∼4周。如發生感染,不僅愈合時間延長,嚴重時可將皮膚附件或上皮小島破壞,創面需植皮才能愈合。
Ⅲ度燒傷:系全層皮膚的損傷,表皮、真皮及其附件全部被毀,大部分創面需植皮愈合。
Ⅳ度燒傷:電擊傷多見,深達肌肉甚至骨骼、內臟器官等。早期,深在的Ⅳ度損傷往往被燒損而未脫落的皮膚遮蓋,臨床上不易鑒別。由於皮膚及其附件全部被毀,創面上皮已無法再生,創面修復必須依賴於植皮及皮瓣移植,嚴重者需行截肢術。
本文由中國科普作家協會醫學科普專委會主任委員王韜進行科學性把關。
“達醫曉護”供稿